根据《关于部分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行直接登记的通知》,自 2004年7月1日起,除特殊行业企业外,外国企业在上海设立代表处
根据《关于部分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行直接登记的通知》,自 2004年7月1日起,除特殊行业企业外,外国企业在上海设立代表处实行直接工商登记。设立外国企业代表处,应委托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质的公司代理申办程序。 上海代表处注册程序与注册时间如下表: 序号 登记机构 申请事项 所需时间 1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(网站) 受理通知书 5个工作日 2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登记证 首席代表证 电子营业执照 5个工作日 3 刻章(上海市公安局备案) 代表处公章 财务专用章 首席代表章 1个工作日 4 上海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证 1个工作日 5 上海市税务局对外税务分局 税务登记证 15-25个工作日 6 上海市统计局 统计登记证 1个工作日 7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 外汇使用证 现汇帐户管理卡 1个工作日 8 上海海关 海关登记证 1个工作日 合计 30-35个工作日 备注: 1、具体时间以各部门实际登记时间为准。 2、海关登记:若无临时物品进关,无需办理此项。 3、外汇登记:若无需外汇汇入,则无需办理此项。